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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资金公示

2018-08-23  来自: 漳州市盛胤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36

                   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资金公示

2017年11月29日,由漳浦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漳浦县文鹏农业专业合作社2016年6月-2017年10月在石榴镇梅东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逐棚100%进行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省定大棚补贴建设标准,经核对,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类型二”建设标准,拟对漳浦县文鹏农业专业合作社2016年6月-2017年10月在石榴镇梅东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21.06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漳浦县农业局或财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10日

监督电话: 0596-3100544(农业局经作站)

          0596-3221316(财政局农业股)

一、项目验收情况

1、申请补贴对象:漳浦县文鹏农业专业合作社

2、建设地点:石榴镇梅东村(经度:117.34.28,纬度:24.07.50)

3、建设时间: 2017年6月-2017年10月

4、大棚类型:温室大棚一类型二

5、规格、栋数:平均棚宽5.92米、53栋

6、大棚面积:21.06亩

7、补贴标准:10000元/亩

8、补贴金额:21.06万元

二、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省制定的温室大棚一类型二建设标准进行判定,所验收大棚平均大棚跨度5.92m,结构合理,主体规格中:

平均棚高3.55m,平均棚宽5.92m,平均肩高2.1m,平均水泥立柱外径120×118mm,平均水泥立柱柱距2.97m,平均肩管方管外径40.7×40.8mm,平均拱管园管外径25.2mm,已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运行正常,其大棚全部建设指标均符合省级建设标准。

综合以上验收结果,判定漳浦县文鹏农业专业合作社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类型二建设标准。

  

漳浦县农业局  

2018年5月3日



  

  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资金公示

  

2017年10月22日,由漳浦县农业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漳浦县黄仁金大户2017年6月-2017年10月在湖西乡苏溪村下楼下埔片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逐棚100%进行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省定大棚补贴建设标准,经核对,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建设标准,拟对漳浦县黄仁金大户2017年6月-2017年10月在湖西乡苏溪村下楼下埔片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32.81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漳浦县农业局或财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10日

监督电话: 0596-3100544(农业局经作站)

           0596-3221316(财政局农业股)

一、项目验收情况

1、申请补贴对象:黄仁金大户

2、建设地点:湖西乡苏溪村下楼下埔片(经度:117.49.18,纬度:24.09.27)

3、建设时间: 2017年6月-2017年10月

4、大棚类型:温室大棚一

5、规格、栋数:平均棚宽6.03米、63栋

6、大棚面积:32.81亩

7、补贴标准:10000元/亩

8、补贴金额:32.81万元

二、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省制定的温室大棚一建设标准进行判定,所验收大棚平均大棚跨度6.03m,结构合理,主要材质中:

1、立柱圆管平均外径59.7mm,与省级标准60mm有一定偏差,但偏差在省级标准允许偏差5%范围内;

2、该大户大棚其它建设指标均符合省级标准。

3、综合以上验收结果,判定漳浦县黄仁金大户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建设标准。

  

漳浦县农业局  

2018年5月3日



  

  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资金公示

  

2017年11月30日,由漳浦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潘和井大户2017年7月-2017年10月在官浔镇康庄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逐棚100%进行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省定大棚补贴建设标准,经核对,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类型一”建设标准,拟对潘和井大户2017年7月-2017年10月在官浔镇康庄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46.8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漳浦县农业局或财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10日

监督电话: 0596-3100544(农业局经作站)

           0596-3221316(财政局农业股)

一、项目验收情况

1、申请补贴对象:潘和井大户

2、建设地点:官浔镇康庄村(经度:117.43.25,纬度:24.19.40)

3、建设时间: 2017年7月-2017年10月

4、大棚类型:温室大棚一类型一

5、规格、栋数:平均棚宽6.03米、102栋

6、大棚面积:46.8亩

7、补贴标准:10000元/亩

8、补贴金额:46.8万元

二、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省制定的温室大棚一类型一建设标准进行判定,所验收大棚平均大棚跨度6.03m,结构合理,主体规格中:

平均棚高3.53m,平均棚宽6.03m,平均肩高2.42m,平均主立柱外径60.0mm,平均主立柱柱距2.96m,平均肩管园管外径47.9mm,平均拱管园管外径25.2mm,已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运行正常,其大棚全部建设指标均符合省级建设标准。

综合以上验收结果,判定潘和井大户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类型一建设标准。

  

漳浦县农业局  

2018年5月3日



  

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资金公示

  

2017年12月4日,由漳浦县农业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陈达辉大户22017年5月-2017年11月在赤湖镇北桥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逐棚100%进行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省定大棚补贴建设标准,经核对,第1-107号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类型二”建设标准,第108-112号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三类型二”建设标准,拟对陈达辉大户22017年5月-2017年11月在赤湖镇北桥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37.985万元(其中温室大棚一类型二37.07亩,补贴37.07万元,温室大棚三1.83亩,补贴0.915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漳浦县农业局或财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10日

监督电话: 0596-3100544(农业局经作站)

           0596-3221316(财政局农业股)

一、项目验收情况

1、申请补贴对象:陈达辉大户2

2、建设地点:赤湖镇北桥村(经度:117.53.14,纬度:24.06.28)。

3、建设时间: 2017年5月-2017年11月

4、大棚类型:温室大棚一类型二、温室大棚三类型二

5、规格、栋数:(1)温室大棚一类型二:第1-107号大棚,面积37.07亩,平均大棚跨度6.02m, 共107棚;(2)温室大棚三类型二:第108-112号大棚,面积1.83亩,平均大棚跨度6.95m,共5棚。

6、大棚面积:合计38.9亩,其中温室大棚一类型二37.07亩、温室大棚三1.83亩。

7、补贴标准:温室大棚一类型二:10000元/亩;温室大棚三5000元/亩。

8、补贴金额:合计37.985万元

二、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省制定的温室大棚一类型二和温室大棚三建设标准分别进行判定,所验收大棚:

(1)温室大棚一类型二:第1-107号大棚,面积37.07亩,平均大棚跨度6.02m,结构合理,主体规格中:

平均棚高3.49m,与省级标准要求不低于3.5m有偏差,但偏差在允许5%偏差范围内。平均棚宽6.0m,平均肩高2.06m,平均主立柱(水泥)外径110.8×111.6mm,平均主立柱柱距3.0m,平均肩管方管外径40.35×40.47mm,平均拱管园管外径25.25mm,已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运行正常,其大棚全部建设指标均符合省级建设标准。综合以上验收结果,判定陈达辉大户21-107号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类型二建设标准。

(2)温室大棚三类型二:第108-112号大棚,面积1.83亩,平均大棚跨度6.95m,结构合理,主体规格中:

平均棚高3.04m,平均棚宽6.95m,平均拱管园管外径25.2mm,平均拱管间距1.18m,平均顶纵向拉杆外径20.0mm,平均棚头尾斜拉撑外径25.2mm,已配备节水灌溉,运行正常,其大棚全部建设指标均符合省级建设标准。综合以上验收结果,判定陈达辉大户2108-112号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三类型二建设标准。

  



漳浦县农业局  

2018年5月3日















  

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 补贴项目资金公示

  

2017年11月30日,由漳浦县农业局、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漳浦县何来木大户2017年7月-2017年11月在官浔镇锦江村浦尾洋、下炉村洪塘洋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逐棚100%进行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对照省定大棚补贴建设标准,经核对,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三类型二”建设标准,拟对漳浦县何来木大户2017年7月-2017年11月在官浔镇锦江村浦尾洋、下炉村洪塘洋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45.025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漳浦县农业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10日

监督电话: 0596-3100544(农业局经作站)

           0596-3112979(农业局监察室)

一、项目验收情况

1、申请补贴对象:何来木大户

2、建设地点:官浔镇锦江村浦尾洋、下炉村洪塘洋(经度:117.45.31,纬度:24.19.35)

3、建设时间: 2017年7月-2017年11月

4、大棚类型:温室大棚三类型二

5、规格、栋数:棚宽6.59米、186栋

6、大棚面积:90.05亩

7、补贴标准:5000元/亩

8、补贴金额:45.025万元

二、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省级制定的温室大棚三类型二建设标准进行判定,该大户大棚平均跨度6.59m,结构合理,主体规格中:平均棚高2.96m,平均棚宽6.59m,平均拱管园管外径25.2mm,平均拱管间距1.21m,平均顶纵向拉杆外径25.0mm,平均棚头尾斜拉撑外径25.1mm,已配备膜下滴灌,运行正常,其大棚全部建设指标均符合省级建设标准。

综合以上验收结果,判定何来木大户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三类型二建设标准。

漳浦县农业局 

2018年5月3日


  

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 补贴项目资金公示

  

2017年12月4日,由漳浦县农业局、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漳浦县汉农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5月-2017年12月在旧镇镇东厝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逐棚100%进行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省定大棚补贴建设标准,验收组根据省制定的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进行判定,所验收大棚平均大棚高度5.2m,平均肩高3.0m,主要材质中:平均立柱方管外径80.2×60.2mm;平均立柱间距4.0m;平均拱管圆管外径32.1mm;平均横梁方管外径60.1×60.1mm;平均纵梁方管管外径60.2×60.1mm;已配套湿帘风机、电动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设施。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大棚所有建设指标均符合省级标准。拟对漳浦县汉农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5月-2017年12月在旧镇镇东厝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186.7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漳浦县农业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10日

监督电话: 0596-3100544(农业局经作站);0596-3221316(财政局农业股)

一、项目验收情况

1、申请补贴对象:漳浦县汉农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旧镇镇东厝村(经度:117.44.45,纬度:24.06.16)

3、建设时间: 2017年5月-2017年12月

4、大棚类型:智能温控大棚一

5、规格、栋数:平均大棚高度5.2m,平均肩高3.0m、51拱棚

6、大棚面积:37.34亩

7、补贴标准:50000元/亩

8、补贴金额:186.7万元

二、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省制定的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进行判定,所验收大棚平均大棚高度5.2m,平均肩高3.0m,主要材质中:

平均立柱方管外径80.2×60.2mm;平均立柱间距4.0m;平均拱管圆管外径32.1mm;平均横梁方管外径60.1×60.1mm;平均纵梁方管管外径60.2×60.1mm;已配套湿帘风机、电动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设施。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大棚所有建设指标均符合省级标准。拟对漳浦县汉农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5月-2017年12月在旧镇镇东厝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186.7万元,


  漳浦县农业局

2018年5月3日


  

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资金公示

  

2017年12月5日,由漳浦县农业局、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漳浦县鹭田园蔬菜专业合作社2017年5月-2017年10月在前亭镇后蔡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逐棚100%进行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省定大棚补贴建设标准,验收组根据省制定的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进行判定,所验收大棚平均大棚高度5.48m,平均肩高3.07m,主要材质中:

1.平均立柱方管外径50.16×101.4mm;2.平均立柱间距4.0m;3.平均拱管圆管外径31.9mm,与省级标准有出入,但出入在允许5%偏差范围内;4.平均横梁方管外径50.32×50.26mm;5.平均纵梁方管管外径50×50mm;6.已配套湿帘风机、电动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设施。设施运行正常。综合上述,验收组判定该公司大棚建设指标符合省级大棚对应标准。拟对漳浦县鹭田园蔬菜专业合作社2017年5月-2017年10月在前亭镇后蔡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129.35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漳浦县农业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10日

监督电话: 0596-3100544(农业局经作站);0596-3221316(财政局农业股)

一、项目验收情况

1、申请补贴对象:漳浦县鹭田园蔬菜专业合作社

2、建设地点:前亭镇后蔡村(经度:118.01.25,纬度:24.14.58)

3、建设时间: 2017年5月-2017年10月

4、大棚类型:智能温控大棚一

5、规格、栋数:平均大棚高度5.48m,平均肩高3.07m,48拱棚

6、大棚面积:25.87亩

7、补贴标准:50000元/亩

8、补贴金额:129.35万元

二、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省制定的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进行判定,所验收大棚平均大棚高度5.48m,平均肩高3.07m,主要材质中:

1.平均立柱方管外径50.16×101.4mm;2.平均立柱间距4.0m;3.平均拱管圆管外径31.9mm,与省级标准有出入,但出入在允许5%偏差范围内;4.平均横梁方管外径50.32×50.26mm;5.平均纵梁方管管外径50×50mm;6.已配套湿帘风机、电动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设施。设施运行正常。综合上述,验收组判定该公司大棚建设指标符合省级大棚对应标准。


  漳浦县农业局

2018年5月3日



  

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资金公示

  

2017年12月5日,由漳浦县农业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漳浦县湖西育培园艺有限公司2017年6月-2017年9月在湖西乡丰卿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逐棚100%进行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省定大棚补贴建设标准,经核对,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类型二”建设标准,拟对漳浦县湖西育培园艺有限公司2017年6月-2017年9月在湖西乡丰卿村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50.72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漳浦县农业局或财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10日

监督电话: 0596-3100544(农业局经作站)

           0596-3221316(财政局农业股)

一、项目验收情况

1、申请补贴对象:漳浦县湖西育培园艺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湖西乡丰卿村(经度:117.49.35,纬度:24.12.15),其中110-117号棚(经度:117.49.45,纬度:24.12.40)。

3、建设时间: 2017年6月-2017年9月

4、大棚类型:温室大棚一类型二

5、规格、栋数:平均棚宽6.08米、117拱棚

6、大棚面积:50.72亩

7、补贴标准:10000元/亩

8、补贴金额:50.72万元

二、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省制定的温室大棚一类型二建设标准进行判定,所验收漳浦县湖西育培园艺有限公司花卉大棚共117棚,平均大棚跨度6.08m,结构合理,主体规格中:平均棚高3.58m,平均棚宽6.08m,平均肩高2.06m,平均主立柱(水泥)外径151.4×159.3mm,平均主立柱柱距3.0m,平均肩管方管外径48.6×47.8mm,平均拱管园管外径32.1mm,已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运行正常,其大棚全部建设指标均符合省级建设标准。

综合以上验收结果,判定漳浦县湖西育培园艺有限公司花卉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类型二建设标准。

  


漳浦县农业局  

2018年5月3日




  

福建省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资金公示

  

2017年12月4日,由漳浦县农业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陈达辉大户12017年5月-2017年11月在赤湖镇后湖村湖尾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逐棚100%进行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省定大棚补贴建设标准,经核对,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类型二”建设标准,拟对陈达辉大户12017年5月-2017年11月在赤湖镇后湖村湖尾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33.7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漳浦县农业局或财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10日

监督电话: 0596-3100544(农业局经作站)

           0596-3221316(财政局农业股)

一、项目验收情况

1、申请补贴对象:陈达辉大户1

2、建设地点:赤湖镇后湖村湖尾(经度:117.51.51,纬度:24.08.35),其中86-98号大棚(经度:117.51.32,纬度:24.08.44)。

3、建设时间: 2017年5月-2017年11月

4、大棚类型:温室大棚一类型二

5、规格、栋数:平均棚宽6.02米、98栋

6、大棚面积:33.7亩

7、补贴标准:10000元/亩

8、补贴金额:33.7万元

二、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省制定的温室大棚一建设标准进行判定,所验收大棚平均大棚跨度6.02m,结构合理,主体规格中:

平均棚高3.53m,平均棚宽6.02m,平均肩高2.14m,平均主立柱(水泥)外径113×114.2mm,平均主立柱柱距3.0m,平均肩管方管外径41.75×40.2mm,平均拱管园管外径25.4mm,已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运行正常,其大棚全部建设指标均符合省级建设标准。

综合以上验收结果,判定陈达辉大户1大棚符合省级温室大棚一类型二建设标准。


  漳浦县农业局  

2018年5月3日

关键词: 福建温室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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